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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拔总会计师公告
日期:2022-04-27 16:30 浏览:653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意见》(国卫财务发〔2017〕3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办发〔2018〕11号)《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名总会计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名额

来宾市妇幼保健院总会计师1名。

二、任职资格条件

除了桂办发〔2018〕11号文件规定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学历专业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学专业。

(二)职称资格要求。具有副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三)综合管理能力要求。具备全面、扎实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四)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5号)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六)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1.荣获自治区级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学员或全国会计领军(后备) 人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行政拘留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的;

4. 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或对单位经济管理混乱或者财务信息严重不实等情况负有责任的;

5.存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一票否决”情形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次公开选拔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4月28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4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岗位待遇

(一)按规定办理入事业编制。

(二)总会计师为公立医院副院长级行政领导成员,协助院长管理医院财经工作,直接对院长负责。

(三)享受任职单位副职相关待遇。

(四)按照《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印发<来宾市市直副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来办发〔2019〕127号)等规定对总会计师进行管理。

(五)符合《来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8〕7号)和《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等规定的,按规定政策享受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四、选拔方式及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专业面试、考察及适岗评价、体检、公示、办理聘任手续等程序进行。由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7日17:30止。考生扫描件相关有效证件到公选办邮箱(lbswsjswrsk@163.com),公选办设在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所有材料请按以下序号排版好扫描成PDF文件,并重命名为“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姓名”。①《2022年公开选拔来宾市妇幼保健院总会计师报名登记表》签名版;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③任职通知(任职通知、职称相关聘用通知<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任免单位公章,亦可);④身份证;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⑥个人财务管理主要成果或经历证明材料;⑦个人信用报告(征信—详细版,打印地址:中国人民银行)等。《2022年公开选拔来宾市妇幼保健院总会计师报名登记表》可在来宾市人才网(https://lb.gxrc.com/)、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lbswsj.gov.cn/)下载。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取消其选拔、录用资格。因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工作要求于5月9日17:30前完成并答复考生审核情况。

(二)专业面试

面试前1天进行资格复审,须携带报名资格条件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材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考官提问,了解应试者的财务专业能力和财务综合分析能力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为1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1人的,全部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合格的,按1:2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适岗评价

考察前1天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前预告发布前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由公选办选派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主要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以及与选拔职位的匹配性。查阅个人档案,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必要时要进行延伸考察,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考察合格的人选,直接进入适岗评价环节。由公选办组织评审组开展适岗评价工作,根据专业面试、考察等方面综合分析,确定考察对象的适岗评价情况进行排名,并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由公选办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自动按适岗评价排名从高到低替补。

(五)确定聘任人选

经商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提交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六)聘任前公示

对拟聘任人选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等媒体进行聘任前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办理聘任及落实待遇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影响任用情形的拟任人选,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聘任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五、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涉及选拔工作及相关政策方面的问题,报名地址: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来宾市盘古大道 121号自然资源局办公楼401室),邮编:546100,邮箱:lbswsjswrsk@163.com,咨询电话0772-6622229、0772-4231136(传真)。

 

来宾市卫健系统公开选拔总会计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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